失业救济金怎么停止
诸暨市取保候审律师
2025-06-15
失业救济金停止需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。分析:失业救济金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制度。当失业人员重新就业、达到退休年龄或拒绝接受适当工作时,应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。不按规定停止领取可能构成欺诈行为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提醒:若发现已不符合领取条件但仍继续领取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停止,避免法律纠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看,停止失业救济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主动申报,即失业人员自行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停止领取;二是经办机构核查,经办机构通过核查发现失业人员已不符合领取条件后,通知其停止领取。选择方式:失业人员应主动关注自己的就业状态,一旦符合停止领取条件,应及时主动申报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报,也应积极配合经办机构的核查工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1. 主动申报停止:失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、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,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手续。经办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,将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。2. 经办机构核查停止:经办机构通过核查发现失业人员已就业、达到退休年龄或拒绝接受适当工作时,将通知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。失业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,配合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。3. 特殊情况处理:若失业人员对停止领取决定有异议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在此期间,失业救济金的发放将暂停,待复议或诉讼结果确定后再作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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